近两年,灵活用工的概念又逐渐进入大众的视野,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选择灵活用工这种用工方式,“灵活用工”的概念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旨在解决事业问题与社会保障问题,而近年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数字经济的成熟,又将“灵活用工”带入一种新的未来趋势。目前,我国对于灵活用工没有特定的解释和具体统一的分类标准。但自“灵活用工”的概念诞生以来,不同利益主体基于自身的发展目标也提供了很多不同的解释
- 2017年,上海外服集团发布了《灵活用工业务现状与趋势报告》,并指出“灵活用工”的含义主要为三种:以非全日制用工为代表的时间上的灵活用工、以劳务派遣为代表的雇佣形式上的灵活用工,以及以业务外包为代表的服务形态上的灵活。
- 2018年,中国人民大学在《灵活用工——人才为我所有到为我所用》一书中,将“灵活用工”定义为:以规定工作任务或固定工作时间长度为前提,企业根据关于雇佣关系制度的现行法律法规,通过使用兼职、劳务合作、自雇合作、劳务派遣、短期合同、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多种工作形式,帮助实现企业人力资源队伍快速调整、精确匹配、弹性管理和敏捷适应环境变化。
- 2020年,亿欧智库在《灵活用工行业研究报告》,将“灵活用工”定义为一种区别于传统固定用工模式的新型弹性用工模式,具体表现为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场所的灵活、企业方雇佣形式和管理方式的灵活、服务商服务形态的灵活等,其本质是用工关系的灵活,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从传统的劳动关系变为广泛的劳务和合作关系。
灵活用工的主要分类:
(1)非全日制用工
《劳工合同法》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的突出特点就在于其工作时长与全日制用工不同,非全日制用工方式是在企业灵活用工中应用最为普遍的用工形式,也是受法律认可的用工模式。“时薪制”的非全日制用工在一定程度能够改善传统用工形式中长时间工作的弊端,以短时且不固定为主要特征。
(2)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即员工派遣、人才租赁,主要由劳动派遣公司根据目标公司的用人需求与工作内容派遣符合要求的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指导劳动者进行一系列的工作劳动任务,最终由用人单位向派遣公司支付费用。劳动关系仅存在于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之间。在目前的企业灵活用工形式中,劳务派遣是最具有代表性的方式之一,主要特点为能够将雇佣与实际工作分派给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从而实现用人的灵活性。
(3)业务外包
业务外包是指企业将自身的非核心业务交给第三方服务商,并签订劳务合同,从而完成对企业非核心技术工作的分割。企业可以通过业务外包把非核心工作交给外部专业的劳动力与技术,同时企业专注于发展自身的核心工作,提高自身企业竞争力。通过业务外包,企业可以将核心力量集中起来,避免企业的发展分散,并且能够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以较少的资金投入完成固定的工作,不断加强自身的工作能力,进而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在社会上的竞争力与影响力,更加适应当前社会发展与经济环境对企业提出的严格要求。业务外包的主要特点表现在用人单位只对劳动者进行工作上的监督与培训管理,工作重点在于把握最终的工作结果,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4)平台型用工
平台型⽤⼯是由过去的短期劳务用工转化而来,是数字化时代的新型企业灵活用工模式。过去的短期劳务用工,得益于数字化平台的网络效应和双边效应,得以进一步发展成为现在的平台型用工。平台型用工主要表现通过平台的供需匹配,实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短期用工。平台型用工的劳动者主要有季节性用工、项目型用工以及短时实习人员等,在形式上具有更广泛的灵活性。
中国的灵活用工与就业现状:
2022年的《中国灵活⽤⼯发展报告》显示,2021年中国有61.14%的企业在使⽤灵活⽤⼯,比2022年增加5.46%。中国灵活就业者已达2亿⼈。这充分说明,在互联网数字经济和疫情的影响下,市场环境正处于频繁的波动状态中,灵活用工在适应新的经济形势方面已然成为了一种新的用工趋势,灵活用工的崛起将呈现不可阻挡之势。说到这里,也为大家分享一个适合灵活用工的平台——甜薪工场远程工作平台;凭借从业人力资源10余载的丰富经验,甜薪工场打造了这个远程工作平台,从专业角度精心评估、筛选候选人,为需求方提供跨区域顶尖人才。同时满足全日/半日多种灵活用工模式需求,用人成本比全职员工节省50%以上!前期考量期平台帮助企业把控工作交付质量,后期双方满意可以签订长期合作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