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和范围是什么? 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子女的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子女教育的教育阶段是如何规定的? 答: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子女教育扣除政策? 答: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一个扣除年度中,同一子女因升学等原因接受不同教育阶段的全日制学历教育,采集信息时如何填写? 答:可以分两行,分别填写前后两个阶段的受教育情况。 子女8月之前在境内上本科,从9月开始在境外上研究生,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子女教育项目是填写一条高等教育信息还是需要填写两条高等教育信息? 答:对该情形,同一子女的同一受教育阶段,在一个年度中间存在升学、转学等情形,只要受教育阶段不变,年度中间无需细化填写。但下一年度,需按照新的信息填报。 填报子女教育扣除时,我该怎么填写教育终止时间? 答:教育终止时间是指子女因就业或者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时点。如果填写了教育终止时间,从次月起,就不再继续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如果您的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即将毕业,但还会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则无需填写,否则无法正常享受扣除政策。 大学期间参军,学校保留学籍,是否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 答: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大学期间参军是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参军保留学籍期间,属于高等教育阶段,其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 答: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教育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还是属于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一种情况是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由小学一直到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支出,由纳税人按照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子女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教育支出不在扣除范围内;第二种情况是纳税人自己接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继续教育,在受教育期间,由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每月4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备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