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定征收政策为主的税收优惠园区
核定征收主要是针对那些没法设立自身的账簿,公司体系不完善等企业,对企业进行核定征收,免征企业所得税,既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也相对的促进创业公司快速发展壮大。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过核定征收政策,地方也会出具相关的政策文件以及相关的核定征收鉴定表(如下),按照一年一出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核定,并且出具核定通知书保障企业该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2.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调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3. 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4.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5.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6.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7.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8.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
9.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的公告
10.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0号)
11.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
12.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等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8号)
13. 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14.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2号)
15. 合肥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公告(2018年第7号)
目前,一般都是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体户形式,利用核定的方法来解决股东分红个税高,实现免征企业所得税等问题。
从2021年初,全国各省市税收洼地园区断崖式削减,能够核定的园区少之又少,“物以稀为贵”,年底争抢该税收优惠资源的企业肯定只多不少。
2、以财政为征收的税收返还园区
全国各园区的操作基本上是让企业首先合规合法纳税,然后会根据企业的纳税额高低,按照地方留存收入的一定比例或者大部分比例再次返还给投资者,,高额返还一般是季度兑现,这种政府为背书的洼地政策是比较可信的。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税务部门针对特定地域的纳税人或特定的税种在征税时实施减征或免征,直接降低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从而降低纳税人的实际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