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风险多?安全合规的关键其实是它
摘要
在人力资源行业,灵活用工被频繁提起,在各项大会上更是被反复提及,并且在会中得到明确的支持,形成了新的个税征管模式和。灵活用工适合哪些行业?灵活用工是通过什么样的形式为企业和个人减税降负的呢?
今年灵活用工真正为人所知应该是在2月份。疫情期间,盒马宣布联手云海肴、青年餐厅等餐饮行业品牌开启“共享员工”模式。随后,朴朴超市、生鲜传奇、美团买菜等平台也相继发出“共享员工”计划,邀请临时歇业的餐饮、酒店、影视行业等待岗人员前去“打短工”。企业在不同行业之间短期调配劳动力,以应对各行业因淡旺季错期或特殊事件带来的劳动力需求时间差异。从而使得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提升、企业用人成本降低、员工收入提高,实现多赢的局面。
灵活用工的适用范围其实远比我们想象中的要广。包含但不局限于这些简单梳理出来的行业及场景:
服务类:
- 直销行业、销推广人员、各类APP地推人员、保险介绍人等;
营销类:
- 教育类:在线教育,例如VIPKID,培训机构,例如好大夫等;
- 知识分享:在行、分答、知乎、得到、十点读书、喜马拉雅等;
- 出行类:滴滴、高德、哈罗、首汽约车、曹操专车、滴答打车等。
“灵活用工”虽然已经广泛应用在各行业中,但它还没有成为一个法律概念,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定义并解释这一概念,这也是目前灵活用工市场最大的不确定性所在。现存的法律法规中的依据有哪些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明确了地方税务机关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
《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了“税务机关确定的代征人,应当与纳税人有下列关系之一:(二)与纳税人有经济往来关系”,第十条,明确了“税务机关应当与代征人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明确委托代征相关事宜”;
《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三条,明确了“所称个体工商户包括:(三)其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由于灵活用工自身特性导致的不确定性,加上它的爆发式增长,个税简易征收、免征额度这类大力度优惠政策的吸引,没有取得代征资质、 操作不合法等问题导致灵活用工这一行业乱象丛生。很多平台都是披着“派遣、众包”的外衣做着买发票的事,灵活用工是国家政策所支持,完全合规的,但是如何操作、并且让灵活用工高效、平稳、安全的在企业内部落地,为企业实实在在提供帮助,灵活用工的平台,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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