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超英、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冯飞、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光辉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海南省长:坚决不让海南自贸港成为避税天堂 空壳公司一个都不要
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冯飞表示,去年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公布,部分优惠政策相继出台,进入海南的市场主体井喷式增长。但企业类型繁杂,鱼目混珠,也有个别市场主体钻空子。“我们研判要从一开始就做好防范税收风险的文章,坚决不让海南自贸港成为‘避税天堂’。冯飞说。他介绍,海南采取了一些措施坚决防范税收风险。一是强化源头管控,把好登记注册关,建立和完善风险识别和发现机制。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纠正急功近利等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对招商引进的企业,既讲清讲透税收优惠政策,也讲清享受的门槛和条件。钻空子的空壳公司一个都不要。二是把好政策制定关。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产业扶持财税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一律不得签订或出台与企业缴纳税收直接挂钩的扶持政策等事项。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完善预警机制,依托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和税务信息化平台,对企业运营的一些苗头问题及时预警。下一步,海南还将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学习借鉴国际反避税工作经验,对相关行为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的措施。
成立4位省领导牵头领导小组 高压严打离岛免税套购走私
冯飞表示,海南高压严打离岛免税套购走私行为,成立了由4位省领导牵头的打击治理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按照“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标本兼治,强化源头,综合治理”的原则,从政策宣传和警示教育入手,通过反走私系统和大数据手段,精准研判锁定布控套购走私目标人员,精准推送警示教育短信,形成心理震慑。坚持露头就打。他介绍,2020年7月1日以来,联合海关开展了12轮专项打击行动,打掉套购团伙80个,对违规旅客实施三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的“资格罚”,将严重失信主体录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强化协同作战,建立完善琼粤桂反走私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上海、杭州等地的异地执法协作机制。冯飞透露,对于正在陆续出台的“零关税”政策,海南也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防控预案,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反走私系统和海关业务平台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力防控“零关税”商品的走私风险。
货物由内地进入自贸港为何能退增值税消费税?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货物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按照有关规定退还已增收的增值税、消费税。针对该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冯飞解释说,全岛封关运作以后,内地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实行不同的税制安排。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全岛封关运作时,要将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进行减并,然后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增收销售税。它是不同的一个税制安排。届时,如果货物由内地进入到海南自由贸易港,不退还已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其价格中仍然含有这两个税,这些货物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无论是直接的零售还是加工后再进入到零售环节,都将再次被征收消费税,从而造成了重复征税。冯飞表示,这样的制度安排也有利于内地货物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之后,与零关税进口货物以相同的不含税价格公平竞争,还有利于降低海南本地的生产生活成本。也就是说,这是公平竞争方面的考虑。因此,《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退还已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尽快出台封关运作减并税制前的过渡性具体措施
冯飞表示,将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实施自由贸易港法。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汇报沟通,尽快出台封关运作减并税制前的过渡性具体措施,做好封关运作减并税制的各项准备工作,推动自由贸易港法各项政策落地,特别是落实好早期安排,争取早期收获。及时制定自由贸易港法中明确由海南省制定的具体办法。
海南:对做好房地产风险防控作了进一步部署
冯飞表示,省委省政府超前谋划部署成立金融风险防控专班,在人行海口中心支行建设自贸港资金流监测平台,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妥善化解个别企业债务风险,对有实力的持证金融机构给予更大支持,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此外,我们还对做好房地产风险防控作了进一步部署。
按照简税制、零关税、低税率的原则,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简化税制的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超英今日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有关情况,在税收制度方面,按照简税制、零关税、低税率的原则,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时、封关后简化税制的要求,免征关税的情形、货物在内地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之间进出的税收安排及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实行所得税优惠。
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 完善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超英今日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有关情况,在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方面,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完善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制度,强化产权保护,适用专门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推行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